CRS真的来了,私募机构需在5月31日完成信息申报
美丽说/2018-05-17/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喊了半年之久的CRS涉税信息报送平台,终于正式向金融机构开放了。《中国经营报》记者今天从税务系统内部获悉,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已于近日正式开放,并开始接受金融机构数据申报。 按照CRS进度要求,5月31日金融机构要完成所有数据报送工作,对于首次被列 ...
喊了半年之久的CRS涉税信息报送平台,终于正式向金融机构开放了。《中国经营报》记者今天从税务系统内部获悉,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已于近日正式开放,并开始接受金融机构数据申报。
按照CRS进度要求,5月31日金融机构要完成所有数据报送工作,对于首次被列入金融机构范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来说,在距离截止日不到两周的时间,需要重点完成两件事。
一是,完成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注册。
二是,要对在本私募机构开立的金融账户进行尽职调查,判断其是不是“非居民金融账户”,如果是,需要收集相关账户信息并记录报送。“如果不是‘非居民金融账户’,则需要进行‘零申报’。”5月16日,一位国际税研究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规定,其对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明确要求,于2018年5月31日前登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平台网页版完成注册,并完成第一次报送。
对此,上述人士强调,在尽调中收集的材料,可以以纸质版或电子版的形式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报送期末起至少5年。
私募机构开始申报涉税信息,意味着中国正式进入CRS涉税信息收集和接收的实操阶段。
去年12月19日,本报曾独家报道了中国版CRS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宣布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门户网站上线的消息。时隔半年,CRS涉税信息报送平台的开放,对金融机构特别是私募机构来说,CRS这次是真的来了。
根据《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用户手册》提示,符合《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有关定义的金融机构(银行除外)无论是否有应报送账户(当年无应报送账户的金融机构须在系统完成零申报),都应在系统进行注册。金融机构委托代理机构报送数据的,由代理机构注册账户,并代为注册金融机构信息。
对于CRS 申报工作,多数人普遍关注的是银行,但在最新文件中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也名列其中。
去年5月,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人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也属于“金融机构”范畴,需要履行报送义务。
目前属于《办法》范畴的金融机构包括:
(一)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
(三)期货公司;
(四)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合伙企业;
(五)开展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或者年金业务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六)信托公司;
(七)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上述人士表示, 5月31日前上述机构要开始接受有关2017年度100万美元以上高值账户的涉税信息收集和接收工作。“从时间进度上来看,税务总局对CRS申报系统的完善工作在加速,今年在打击国际避税行为上将出重拳。”
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人应将前一年度开展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形成书面报告,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向税务总局上报。
编辑:孟庆伟;彭玉凤
按照CRS进度要求,5月31日金融机构要完成所有数据报送工作,对于首次被列入金融机构范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来说,在距离截止日不到两周的时间,需要重点完成两件事。
一是,完成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注册。
二是,要对在本私募机构开立的金融账户进行尽职调查,判断其是不是“非居民金融账户”,如果是,需要收集相关账户信息并记录报送。“如果不是‘非居民金融账户’,则需要进行‘零申报’。”5月16日,一位国际税研究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规定,其对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明确要求,于2018年5月31日前登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平台网页版完成注册,并完成第一次报送。
对此,上述人士强调,在尽调中收集的材料,可以以纸质版或电子版的形式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报送期末起至少5年。
私募机构开始申报涉税信息,意味着中国正式进入CRS涉税信息收集和接收的实操阶段。
去年12月19日,本报曾独家报道了中国版CRS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宣布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门户网站上线的消息。时隔半年,CRS涉税信息报送平台的开放,对金融机构特别是私募机构来说,CRS这次是真的来了。
根据《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用户手册》提示,符合《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有关定义的金融机构(银行除外)无论是否有应报送账户(当年无应报送账户的金融机构须在系统完成零申报),都应在系统进行注册。金融机构委托代理机构报送数据的,由代理机构注册账户,并代为注册金融机构信息。
对于CRS 申报工作,多数人普遍关注的是银行,但在最新文件中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也名列其中。
去年5月,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人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也属于“金融机构”范畴,需要履行报送义务。
目前属于《办法》范畴的金融机构包括:
(一)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
(三)期货公司;
(四)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合伙企业;
(五)开展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或者年金业务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六)信托公司;
(七)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上述人士表示, 5月31日前上述机构要开始接受有关2017年度100万美元以上高值账户的涉税信息收集和接收工作。“从时间进度上来看,税务总局对CRS申报系统的完善工作在加速,今年在打击国际避税行为上将出重拳。”
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人应将前一年度开展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形成书面报告,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向税务总局上报。
编辑:孟庆伟;彭玉凤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TAG:
阅读: 扩展阅读:
推荐文章
Recommend article-
前方天堂还是地狱?特斯拉未来挑战全剖析
数码家电/阅读:15 -
无人驾驶汽车离我们还有多远?得看立法者的进度
移动应用/阅读:17
热门文章
HO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