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确小贷公司资金存管账户属地开设
美丽说/2018-05-24/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5月23日,重庆市金融办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指引的通知》,并随文发布《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全文。《指引》提出,小额贷款公司银行账户,是指小额贷款公 ...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5月23日,重庆市金融办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指引的通知》,并随文发布《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全文。《指引》提出,小额贷款公司银行账户,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人民币存款账户和外汇存款账户。小额贷款公司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应是在渝商业银行及其在渝分支机构。
根据《指引》,小额贷款公司在市外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的,应报经市级监管部门同意后按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规定开立。在市外开立外债相关专用账户的,应报经市级监管部门同意后按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开立。小额贷款公司因融资业务需要在市外开立银行账户的,只能用于核算相关融资资金,并在偿还融资后10个工作日内撤销。
央行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551家。贷款余额9799亿元,全年增加504亿元。以贷款余额看,重庆市贷款余额为1467.37亿元,名列第一。
对重庆金融办此次动作,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分析认为,长期以来,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主体众多,但是监管工作的专业化与精细化不够。重庆小贷公司银行账户监管制度的发布,细化了小贷公司银行账户监管制度,并对当地人民银行分行、区县监管部门、开户银行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职责范围。更有利于规范重庆小贷公司账户的开户、使用和监督,提高小贷公司资金来源和运用监管的有效性。
此外,《指引》也把外资小额贷款公司纳入监管范围。《指引》指出,外资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为其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开立筹建保证金账户,应与开户银行和市级监管部门签订《三方共管账户资金协议》,并凭市级监管部门出具的《共管账户划款通知书》办理资金支付。该账户的开户银行应具备开设离岸账户或NRA账户资质。
根据《指引》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开户银行负责配合监管部门监督账户使用情况,在发生异常现象时主动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监督不到位的开户银行,市级监管部门责成小额贷款公司撤销其账户。
张叶霞进一步表示,开户银行监督小贷公司资金来源和去向合规性的难度较大,但需要开户银行密切关注小贷公司可疑资金交易。此外,一旦小贷公司出现问题,银行一方面可能要面对监管处罚,另外一方面声誉也可能受影响,因此银行选择小贷公司的要求可能会比较高。
重庆金融办强调,违反本指引规定或填报虚假账户信息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将按照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见高管或股东进行监管谈话、监管评级扣分、高管考核扣分、行业内部通报批评、开展现场检查、取消有关董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监管措施。
据悉,该指引自2018年4月20日起施行。在该指引施行前,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开立的银行账户,应当于指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指引第七条规定备案相关资料;已经开立的银行账户不符合指引有关要求的,在指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
根据《指引》,小额贷款公司在市外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的,应报经市级监管部门同意后按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规定开立。在市外开立外债相关专用账户的,应报经市级监管部门同意后按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开立。小额贷款公司因融资业务需要在市外开立银行账户的,只能用于核算相关融资资金,并在偿还融资后10个工作日内撤销。
央行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551家。贷款余额9799亿元,全年增加504亿元。以贷款余额看,重庆市贷款余额为1467.37亿元,名列第一。
对重庆金融办此次动作,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分析认为,长期以来,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主体众多,但是监管工作的专业化与精细化不够。重庆小贷公司银行账户监管制度的发布,细化了小贷公司银行账户监管制度,并对当地人民银行分行、区县监管部门、开户银行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职责范围。更有利于规范重庆小贷公司账户的开户、使用和监督,提高小贷公司资金来源和运用监管的有效性。
此外,《指引》也把外资小额贷款公司纳入监管范围。《指引》指出,外资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为其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开立筹建保证金账户,应与开户银行和市级监管部门签订《三方共管账户资金协议》,并凭市级监管部门出具的《共管账户划款通知书》办理资金支付。该账户的开户银行应具备开设离岸账户或NRA账户资质。
根据《指引》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开户银行负责配合监管部门监督账户使用情况,在发生异常现象时主动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监督不到位的开户银行,市级监管部门责成小额贷款公司撤销其账户。
张叶霞进一步表示,开户银行监督小贷公司资金来源和去向合规性的难度较大,但需要开户银行密切关注小贷公司可疑资金交易。此外,一旦小贷公司出现问题,银行一方面可能要面对监管处罚,另外一方面声誉也可能受影响,因此银行选择小贷公司的要求可能会比较高。
重庆金融办强调,违反本指引规定或填报虚假账户信息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将按照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见高管或股东进行监管谈话、监管评级扣分、高管考核扣分、行业内部通报批评、开展现场检查、取消有关董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监管措施。
据悉,该指引自2018年4月20日起施行。在该指引施行前,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开立的银行账户,应当于指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指引第七条规定备案相关资料;已经开立的银行账户不符合指引有关要求的,在指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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