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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大“套路贷”告破 涉案金额过亿元

美丽说/2018-06-04/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崔启斌 实习记者 朱沛镕)继校园贷、现金贷等平台遭到整顿而纷纷离场后,“套路贷”又横空出世。6月2日,浙江台州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以小额贷款为幌子的“4.26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并抓获团伙成员246名,涉及全国各地的受害人达数千人,涉案 ...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实习记者 朱沛镕)继校园贷、现金贷等平台遭到整顿而纷纷离场后,“套路贷”又横空出世。6月2日,浙江台州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以小额贷款为幌子的“4.26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并抓获团伙成员246名,涉及全国各地的受害人达数千人,涉案金额上亿元。法律业人士提醒,此类案件在民事证据上处于严重劣势,借款人应尽可能避免从没有资质和信用的民间机构和个人借款,以免掉入套路贷陷阱。

  与校园贷等产品类似,“套路贷”也普遍打着“低利息、无抵押”的旗号,然而在颇有诱惑性的条件背后,却是贷款平台嗜血般的套路。由于征信度不够、个人资产评估未过关等因素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的不少借款人很容易就成为“鱼肉”。

  “4.26网络套路贷”的受害人之一是刚从学校踏入社会的温岭姑娘林某,今年2月中下旬,她因手头紧,通过网上小额贷款的小广告,向网贷公司借款1500元,扣除利息400元,对方在网上付给她现金1100元。为了防止出现借钱不还的风险,放款人让她打了3000元的欠条,归还期限为5天,逾期费每小时500元。

  然而,就在还款期临近时,网贷公司向林某推荐其他网贷公司继续贷款,用于偿还前笔借款本息。通过反复借款平账,截至3月16日,林某累计网贷家数达60余家,本息8万余元,实际已支付给网贷公司2万余元,但是虚高的借条已经达20余万元。

  比起借1500元却要还20万元的林某,赵先生陷入更深的深渊。2016年7月,赵先生因为朋友要结婚却又经济拮据,想找人借1000元给朋友随礼,中了网络上无抵押贷款的套路,欠账1200元逾期就要变成2200元。后来因为单位工资因故没有发,赵先生只好“以贷还贷”来拆东墙补西墙,最终贷款累计至150多万元。

  上述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的目的是占有受害人现金、存款等财产,在确认从被害人处有利可图后,嫌疑人以一张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合同为诱饵,让受害人签订后,再层层加码、虚增债务,最后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

  除了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的“套路贷”,市场间还有另外两种“套路贷”模式。从目前经侦部门披露的案件来看,“套路房贷”也属于“套路贷”中的一种,这类不法分子盯上的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名下房产,让受害人将房产作为抵押,最后以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占有受害人的房产。此外还有“套路车贷”。不法分子往往针对名下有车,尤其是豪车的受害人,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等幌子诱骗受害人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之后再以超期、违约等理由,强行扣车、拖车。

  面对层出不穷的“套路贷”模式,警方提示,预防“套路贷”,最主要的是不要贪小便宜,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在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止损,征求专业法律人士意见,寻求补救措施。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也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借款人在遭遇套路贷时,由于在民事证据上处于严重劣势,很可能在相关民事案件中被判决败诉,并被相关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种情况下,难以在民事案件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王德怡进一步表示,借款人应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并予以刑事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对相关诈骗行为立案侦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借款人应尽可能避免签订阴阳借款合同、避免从没有资质和信用的民间机构和个人借款,以免掉入套路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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