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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公摊面积坑你没商量 官媒纷纷对“公摊面积”发出质问

美丽说/2018-08-08/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辛辛苦苦大半辈子赚的钱,买了100平方米的房子最后只能得70平方米,公摊面积对于业主来说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由于目前我国尚无详尽的法律对其加以约束,公摊面积一直是令购房者头疼的问题。 哪些属于公摊面积根据? 2000年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 ...
  辛辛苦苦大半辈子赚的钱,买了100平方米的房子最后只能得70平方米,公摊面积对于业主来说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由于目前我国尚无详尽的法律对其加以约束,公摊面积一直是令购房者头疼的问题。

  哪些属于公摊面积根据?

  2000年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

  1、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 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这意表示,不仅电梯、楼道、门厅,甚至门口警卫室的一部分面积也要由购房者买单。

  不同建筑的公摊面积是怎么样呢?

  无电梯的多层建筑:正常公摊率为5%-10%,很少超出10%。

  有电梯的板式小高层建筑:公摊率为15%-20%。

  有电梯的板式高层建筑:公摊率为18%-25%。

  有电梯的塔式小高层建筑:公摊率为18%-22%。

  有电梯的塔式高层建筑:公摊率为20%-30%

  如何计算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计算公式:

  ①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②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③公摊系数=建筑总公摊面积/总套内建筑面积;

  ④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公摊面积越小,意味着得房率越高,购房者花在不可支配面积上的钱也较少。但是公摊面积过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体的美观和居住的舒适度。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得房率越高并不一定代表公摊面积越少,如果将赠送面积计入套内面积,得房率自然就“拔高”了。零公摊也是这个道理。

  公摊面积是怎么来的呢?

  中国的公摊制度起源于哪里呢,是香港,可是如今香港已经在民意压迫下取消了这个制度,大陆依然还继续使用,成为了全球独树一帜的奇葩房产制度。

  公摊制度是香港独创的发明,全世界都没有,这个制度是怎么出现的呢。

  1952年之前,全世界的房子都是整栋出售的,整栋楼从地皮到建筑全是你的,自然也就没有公摊这个说法了。那个时候的楼房是真的贵,现在你买一套房嫌贵是吧,要是让你一口气买5层楼你有没有这个能力?

  那个时候,没有几个人有能力买房,买得起房产的都是大富豪,非常难以销售,为了加速资金回笼,某个香港地产商发明了新办法,那就是把楼房拆开销售,每一层销售给一个人,一栋5层卖给了5个人。在律师的帮助下,注册时由购买了一栋楼的5个人共同签了共有产权,规避了法律问题。

  这一下好卖多了,这个创新手法很快被全香港的地产商都学会了。但是实际上一层楼还是有点大,依然有很多人买不起,为了能更快的销售,香港地产商在单层销售的基础上再度创新,把一层楼拆细成数个小公寓进行出售。

  这一下购房的门槛再度大幅降低,总价急速缩小自然好卖,但是这种卖法引来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当把一个五层楼拆成5份,每层楼卖给一个人的时候,没有任何争执,公用面积大家平均承担成本就可以了,因为也确实是平均的在使用。但是当每层楼拆细成数个小公寓的时候就麻烦了,每一个户型的样子、占用的面积都不一样,没有办法均分,很容易在各种成本上面产生纠纷和矛盾。

  于是香港地产商就想出了一个法子,他们按照“公共契约”的模式,把整栋大楼的土地和全部的产权以建筑面积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了所有的住户,所以你花钱买,买的是建筑面积。那么电梯井、大堂、岗亭这些占地面积怎么算呢,按照当初约定的比例,依次扣除,剩下的,才是你的套内使用面积,这就是公摊制度的由来,公摊二个字的原意,就是公共摊派。

  于是,公摊制度和建筑面积就成为了香港特色的土地制度,后来推广到了台湾,然后推广到了大陆,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人特色地产制度,其他所有国家,均没有公摊这个概念。

  公摊面积坑你没商量

  1、公摊面积1=1>2规则。随着房价的上涨,开发商看到了更多的赚钱由头,既然公摊面积业主不知情,也不知道该怎么测量(或者说个体业主根本无法测量出来实际公摊面积是多少,有谁有能力有精力、知道怎么测量小区实际公摊面积?),如果开发商与测量公司达成一致,把3万平米的公摊面积改成5万平米,也是可以的,业主只能被动接受这个面积结果。我们都知道公摊面积也是要计算房价的,按照15000元/平米的房价来算,多计入2万平米的公摊面积开发商就白白多收3亿元,然后给每个业主多分摊一点点。根据业内习惯,合同上的公摊面积绝对是大于实际公摊面积的,这就是公摊面积1=1>2规则。

  2、物业、开发商、税费都高兴。公摊越来越成为了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只有业主和购房者是打掉了牙还往肚子里咽,除此之外任何人都高兴,开发商可以巧妙利用这个面积做更多面积出来,房价计算、物业计算、契税等计算都是按照合同总面积来的,就算是北方的取暖费都是按照总面积(包括公摊)面积来算的,试问公摊区域取暖了吗?感觉不合理的的只有业主而已。

  3、公摊面积,会重复收钱。既然业主为公摊面积买单了,那么这些面积的使用权就应该归属业主所有,例如电梯位置的广告收入、小区门口的广告收入应该归属于业主所有,而实际则没有。再例如很多小区应急消防区域已经计入公摊,开发商又划上车位对外出租收取租金,业主已经买单,开发商则要二次收钱,如果一个车位10万元的话,一个小区有300个车位,那就可以多收3000万元。

  前几天,新华社发表一篇文章对公摊面积发出质疑,认为这是侵占了购房者应有的利益,质问是否应该予以取消;在此之后的3天,人民日报也同样发表类似文章,对公摊面积存在的问题分析,指出公摊面积的不合理之处,人民日报、新华网双双对“公摊面积”发出质问。

  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人们期待着相关职能部门在研究房产调控政策之时,能正视公摊面积问题,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切实保护百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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