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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金协会启动网贷自律检查 平台自查报告需在10月31日前报送

美丽说/2018-08-23/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8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向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印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自律检查工作。自律检查工作包括机构 ...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8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向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印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自律检查工作。自律检查工作包括机构自查自纠、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检查将交错进行。据悉,该《通知》是按照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8〕63号)的要求。

  《通知》指出,会员机构应牢固树立合规审慎经营理念,对照本次自律检查明确的合规要求,通过自查,找出自身经营与监管政策规定及自律规则标准之间的差距,暴露并准确掌握自身风险状况,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迅速开展整改,边查边纠,即查即改,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并稳妥有序地化解已形成的风险,按照监管政策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及标准合规开展业务。

  《通知》强调,会员机构应正确认识开展自律检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学习好、理解好、落实好P2P网络借贷“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等监管政策和自律规则及标准的要求;应切实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对需要时间整改的内容,应制定系统详实的整改计划;应严肃认真地对待自律检查,诚守信用,如实报告问题情况。

  《通知》要求,会员机构应接入协会互联网金融监测平台的相关系统,按要求认真报送数据并查漏补缺,在保证按时报送数据的同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认真参加协会针对各项监管政策要求和自律标准规则开展的培训,并加强政策法规制度和自律标准规则学习;如实填报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并提供相关制度及业务情况说明,完成自查自纠报告,报送时间不迟于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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