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币发行融资”可向互金协会举报
美丽说/2018-08-29/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8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在“互联网金融举报范围”中新增了“代币发行融资”这一举报内容。内容要求,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 ...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8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在“互联网金融举报范围”中新增了“代币发行融资”这一举报内容。内容要求,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均属违规。
具体举报范围包括:一、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二、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三、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四、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五、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六、其他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
这也代表监管对于“币圈”的围剿并未停止。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看来,“虽然此前互金协会、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曾多次揭露并提醒风险,一些网购平台也屏蔽下架了ICO或虚拟币等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但监管一直未采取明确的监管措施,所以现在监管机构开始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
具体举报范围包括:一、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二、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三、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四、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五、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六、其他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
这也代表监管对于“币圈”的围剿并未停止。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看来,“虽然此前互金协会、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曾多次揭露并提醒风险,一些网购平台也屏蔽下架了ICO或虚拟币等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但监管一直未采取明确的监管措施,所以现在监管机构开始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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