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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约车平台不得向被投诉未核查处理驾驶员派单

美丽说/2018-09-30/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中新网杭州9月29日电(张斌)29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公安局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称,各相关平台企业要建立投诉冻结机制,对乘客投诉未核查处理的,不得向被投诉驾驶员派单。 除要 ...
  中新网杭州9月29日电(张斌)29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公安局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称,各相关平台企业要建立投诉冻结机制,对乘客投诉未核查处理的,不得向被投诉驾驶员派单。

  除要建立投诉冻结机制外,《通告》还向各相关平台企业提出多项要求,如:强化运行风险管控,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路线行驶偏移、不合理长时间停留等风险进行预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实行随机派单机制,禁止驾驶员选择乘客,允许乘客选择驾驶员;加强乘客信息保护,关闭顺风车平台社交功能,屏蔽乘客信息,防止泄露个人隐私等。

  《通告》提出规范车辆安全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平台公司在网约车显著位置粘贴专用标志,车窗透光率要符合出租汽车要求,确保车内情况可视,车辆运行期间不得开启儿童锁,便于乘客遇有突发情况紧急逃生;定期随机抽查线下运营车辆及驾驶员,核查注册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性,防止“修牌改号”、“冒名顶替”等问题。

  《通告》要求,2018年10月1日起,网约车平台企业、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平台及相关企业停止向不合规的车辆派单,2018年12月31日前,相关企业要彻底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各平台企业在未完成隐患整改前,停止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

  据悉,2018年10月1日起,杭州市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线上与线下车辆及驾驶员不一致、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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