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鹏委员:金融创新应符合金融基本规律
美丽说/2019-03-08/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来源: 光大未来 3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参加了经济、农业界委员联组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在会上作了题为《金融创新应符合金融基本规律》的发言。 以下为发言内容 金融创新是保持经济生机活力的重要 ...
来源: 光大未来
3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参加了经济、农业界委员联组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在会上作了题为《金融创新应符合金融基本规律》的发言。
以下为发言内容
金融创新是保持经济生机活力的重要手段,然而,金融创新需要一个合理的边界,超过边界的创新会扭曲金融基本规律,破坏金融秩序,造成资金脱实向虚、金融市场剧烈波动,并出现跨市尝跨区域的风险传染等问题。总结过去几年来金融创新的经验教训,主要源于五个错配。
一是产品表象与经营实质的错配。出现兑付困难的金融产品,大多是金融机构为吸引投资者,以代客之名,行刚兑之实,把表外业务做成了表内业务。据统计,在银行理财产品中,预期收益产品数量占到93%以上,“刚兑”带来了系统性压力,甚至造成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金融收益与实体业绩的错配。资金脱实向虚是近年来金融市场的顽疾,理财空转、票据空转、同业空转甚至信贷空转等现象较为普遍,各种新金融、类金融机构遍地开花,这些机构从事套利业务,靠钱生钱、钱滚钱搏取收益。这种所谓的收益不是来源于为实体经济创造的效益和企业最需要的金融服务,而是来源于资产泡沫甚至庞氏骗局。这种收益高、来钱快所产生的“虹吸效应”,促使了资金脱实向虚,成为滋生金融风险的“致幻剂”。
三是规模扩张与资金支撑的错配。稳健经营是银行经营的基本理念,一些金融机构在流动性充裕的表象诱导下,淡忘了稳健经营的理念,追求过度扩张和跨越式发展,采劝短钱长投”的错配模式,资金运用脱离资金来源任性膨胀。在流动性状况产生变化的情况下,手中资金难以覆盖眼前的兑付,瞬间的资金链断裂都可能造成流动性危机。
四是机构自律与监管约束的错配。近年来,一些类金融机构特别是互联网金融企业,既不受资本充足率、风险拨备率的自我约束,又不受监管部门的外部约束,成为既无自律、又无它律,其结果是规模越大,风险越大,教训深刻。
五是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错配。一些金融机构缺乏对自身长期发展战略的考虑,被业绩所绑架,只热衷于赚快钱,过度追求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一些金融机构对职业经理人设置的短期经营目标过高,使得经理人产生“赚一把就走”的心理,其结果是虽然企业获得了短期超额收益,经营者获得超额奖励,但却积累了长期风险,严重影响金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金融创新不能超越边界。金融无论如何创新,它作为信用中介的本质不能变,经营风险的属性不能变,稳健经营的理念不能变,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不能变,珍惜信誉的底线不能变。为此,我对金融创新的规范和发展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建立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将相关监管指标内嵌到对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中,作为对企业经营业绩和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将对金融基本规律的遵守转化为自觉、自律的经营行为,有效规范金融创新。
二是推动短期激励向长期激励转变。完善市朝的薪酬机制,强化与长期经营目标的挂钩,抓紧在金融企业推行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虚拟股权等长期激励方式,引导经营者关注长期利益,坚守发展底线。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对金融企业资金流向实施硬约束,确保资金流入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阻断资金空转的生存通道。
四是鼓励适度发展金融混业。这不仅有利于推动供给侧改革,促进个性化、定制化、特色化金融发展,而且也有利于避免政策不明产生的风险,形成差别化的创新生态环境。
五是补齐监管短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强化对互联网金融、P2P等创新金融业态的监管,加强基层金融监管力量,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确保金融监管没有空白、不留死角。
3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参加了经济、农业界委员联组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在会上作了题为《金融创新应符合金融基本规律》的发言。
以下为发言内容
金融创新是保持经济生机活力的重要手段,然而,金融创新需要一个合理的边界,超过边界的创新会扭曲金融基本规律,破坏金融秩序,造成资金脱实向虚、金融市场剧烈波动,并出现跨市尝跨区域的风险传染等问题。总结过去几年来金融创新的经验教训,主要源于五个错配。
一是产品表象与经营实质的错配。出现兑付困难的金融产品,大多是金融机构为吸引投资者,以代客之名,行刚兑之实,把表外业务做成了表内业务。据统计,在银行理财产品中,预期收益产品数量占到93%以上,“刚兑”带来了系统性压力,甚至造成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金融收益与实体业绩的错配。资金脱实向虚是近年来金融市场的顽疾,理财空转、票据空转、同业空转甚至信贷空转等现象较为普遍,各种新金融、类金融机构遍地开花,这些机构从事套利业务,靠钱生钱、钱滚钱搏取收益。这种所谓的收益不是来源于为实体经济创造的效益和企业最需要的金融服务,而是来源于资产泡沫甚至庞氏骗局。这种收益高、来钱快所产生的“虹吸效应”,促使了资金脱实向虚,成为滋生金融风险的“致幻剂”。
三是规模扩张与资金支撑的错配。稳健经营是银行经营的基本理念,一些金融机构在流动性充裕的表象诱导下,淡忘了稳健经营的理念,追求过度扩张和跨越式发展,采劝短钱长投”的错配模式,资金运用脱离资金来源任性膨胀。在流动性状况产生变化的情况下,手中资金难以覆盖眼前的兑付,瞬间的资金链断裂都可能造成流动性危机。
四是机构自律与监管约束的错配。近年来,一些类金融机构特别是互联网金融企业,既不受资本充足率、风险拨备率的自我约束,又不受监管部门的外部约束,成为既无自律、又无它律,其结果是规模越大,风险越大,教训深刻。
五是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错配。一些金融机构缺乏对自身长期发展战略的考虑,被业绩所绑架,只热衷于赚快钱,过度追求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一些金融机构对职业经理人设置的短期经营目标过高,使得经理人产生“赚一把就走”的心理,其结果是虽然企业获得了短期超额收益,经营者获得超额奖励,但却积累了长期风险,严重影响金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金融创新不能超越边界。金融无论如何创新,它作为信用中介的本质不能变,经营风险的属性不能变,稳健经营的理念不能变,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不能变,珍惜信誉的底线不能变。为此,我对金融创新的规范和发展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建立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将相关监管指标内嵌到对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中,作为对企业经营业绩和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将对金融基本规律的遵守转化为自觉、自律的经营行为,有效规范金融创新。
二是推动短期激励向长期激励转变。完善市朝的薪酬机制,强化与长期经营目标的挂钩,抓紧在金融企业推行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虚拟股权等长期激励方式,引导经营者关注长期利益,坚守发展底线。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对金融企业资金流向实施硬约束,确保资金流入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阻断资金空转的生存通道。
四是鼓励适度发展金融混业。这不仅有利于推动供给侧改革,促进个性化、定制化、特色化金融发展,而且也有利于避免政策不明产生的风险,形成差别化的创新生态环境。
五是补齐监管短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强化对互联网金融、P2P等创新金融业态的监管,加强基层金融监管力量,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确保金融监管没有空白、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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