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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刘宇宏被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

美丽说/2018-11-10/ 分类:智能时代/阅读:
11月9日,中山市纪委发布通报称,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监委对中山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原副局长)刘宇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刘宇宏在担任中山市商务局副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致使数千万财政专项资金流失,给国家造成特别 ...

  11月9日,中山市纪委发布通报称,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监委对中山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原副局长)刘宇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刘宇宏在担任中山市商务局副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致使数千万财政专项资金流失,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已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单位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刘宇宏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个人重大报告事项;政绩观扭曲,追名逐利,滥用职权,在外贸出口数据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国家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和《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监委委务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刘宇宏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刘宇宏简历

  刘宇宏,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广东中山人,研究生学历,致公党党员。

  1994年7月至1997年1月,中山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业务员;

  1997年1月至2001年9月,任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贸管科副股级科员;

  2001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贸易管理科科员;

  2002年10月至2005年4月,任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贸易管理科副科长;

  2005年4月至2005年6月,任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公平贸易科副科长;

  2005年6月至2009年12月,任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贸易管理科科长;

  2009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中山市三乡镇副镇长(正科级);

  2012年2月至2014年8月,任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副处级);

  2014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山市商务局副局长(副处级);

  2017年12月至今,任中山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副处级)。

  南方日报记者何伟楠

  作者 何伟楠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老虎苍蝇一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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