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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清理“奇葩”证明出重拳有硬招

美丽说/2018-06-30/ 分类:百科知识/阅读:
三大重点六个“一律”确保集中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司法部清理“奇葩”证明出重拳有硬招 为何要持续开展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此次专项清理的重点是什么,都有哪些硬招?司法部作为此次清理事项的牵头部门,有哪些具体的工作安排? 6月29日上午,国新办举行介绍 ...
  三大重点六个“一律”确保集中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司法部清理“奇葩”证明出重拳有硬招

  为何要持续开展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此次专项清理的重点是什么,都有哪些硬招?司法部作为此次清理事项的牵头部门,有哪些具体的工作安排?

  6月29日上午,国新办举行介绍证明事项清理等方面情况新闻发布会。对于上述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和司法部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赵振华回答了记者提问。

  持续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近年来,各地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号召,持续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进行清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那么,既然有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开展了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为何还要再组织开展一次证明事项的专项清理,是否因为之前的清理工作不够彻底?有记者提出了这个疑问。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司法部专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此次证明事项的集中清理工作,这是一个逐步深化和渐进的过程。这次推动,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的深化。”傅政华回答说。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甲部门已经取消了这项证明,但是乙部门还要这项证明,当事人的事情就没办法进行下去,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傅政华说,取消证明事项,目的在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政府部门不仅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而且要坚持“放管服”结合,需要从两个方面做好工作。

  据介绍,首先是从“要”的方面入手,加强源头清理,即从需求侧入手,围绕部门要证明加强源头控制。通过改革推进部门“不能要、不再要证明”,只有部门不再要证明了,群众才不会再去开那些证明,也才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在清理过程中,要坚持的原则就是“谁设定、谁清理、谁主管、谁负责”。

  “其次是防止‘断链’,加强后续管理。一个证明往往是企业和群众办事链条当中的一个环节,取消这个环节,不能造成整个办事链条的断链,事情不能办不成,所以必须在取消证明的同时明确后续的办理办法。”傅政华说,“要防止出现漏洞,使群众办事能够更加便利、更加顺畅。取消证明以后,可以通过内部核查、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书面告知承诺等方式加强后续管理,这样既可以优化服务,又可以跟上监管。”

  有记者问,针对港澳台和涉外的工作里面还有哪些需要清理的证明事项,针对这项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对港澳台和内地的政策要求是完全一样的,都是努力减少证明,努力为申请企业和申请人提供更多的方便。我们会更多地考虑为港澳台同胞的经商、求学和创业提供更多的方便,创造更好的条件。”傅政华回答说。

  瞄准三大重点 坚持六个“一律”

  “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奇葩’‘烦民’证明问题,这次专项清理的重点是什么?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都有哪些硬招?”有记者问。

  “这次专项清理工作有三个重点。”对此,傅政华回答说,“首先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初步统计,现在有效的部门规章是2700多部,规范性文件的数量更多,其中一些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设定了证明事项,或者在法定证明事项之外增加了证明材料,这些都与立法法及‘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相违背。由于地方无权清理这些事项,所以需要由制定部门予以清理。” 

  其次是地方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设定的,或者增加的证明事项,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办理群众和企业申请许可、登记、社会保障事项时,擅自增加证明事项,要求申请人出具与其单位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者提高证明要求,这些都给群众和企业带来了麻烦,都是反映最多的问题,地方做过清理,但这些清理仍然不彻底,还没有达到让群众满意的程度。

  最后是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但是可以被替代的证明事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需要由地方和部门提出取消的建议,并且通过修改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取消。

  傅政华进一步表示,关于硬招,这次的集中清理提出了六个“一律”,即: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

  “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可以直接取消的要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同步启动修改和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程序。对应当取消但是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但是要确保最迟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傅政华补充说。

  “司法部作为本次清理事项的牵头部门,下一步有哪些具体的工作安排?”又有记者提问。

  赵振华回答说,这次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由司法部来牵头组织,作为牵头部门,司法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指导,同时在清理过程当中及时总结经验,把地方清理证明当中的一些好做法、好制度在全国进行推广。

  “由于这次清理涉及到国家层面、地方层面,还涉及到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司法部准备分三步来实施。”赵振华解释说,“第一步,争取尽快把第一批部门设定的20多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地方实施的一些重点事项取消掉;第二步,国务院部门或地方自己设定的证明事项,让其列清单,凡在法律法规之外自己定的,一律取消;第三步,确实是国家层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地方无权清理、部门也无权清理的,要求所有地方和部门在今年9月底前提出意见建议汇总到司法部,司法部进行集中研究,对确实可以取消的走法律程序,该修改法律的按法定程序走,该修改行政法规的由国务院决定。”

  此外,司法部还准备大力探索告知承诺制,先试点,再全面推行;加强工作的督促检查,按照时间,催促地方和部门在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并及时总结各地区、各部门汇总的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证明事项清理要打好“组合拳”

  有记者注意到,取消证明之后,肯定会方便民众,但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越来越重,也可能会出现所谓的监管真空。为了防止出现这种监管真空,将采取哪些措施? 

  傅政华回答说,清理证明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打“组合拳”,有一系列的措施,不是一朝一夕、一时一刻就能完成的。

  据傅政华介绍,清单管理要动态调整,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取消和保留证明事项的清单,防止被取消的证明死灰复燃。要真正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打破部门之间、地方之间的“信息孤岛”,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铲除“烦民”证明滋生的土壤。 

  傅政华举例说,自2013年以来,我们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司法部同公安部、教育部建立了学历、户籍统一核验的工作机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毕业证书、户籍证明之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这个过程中也实行了告知承诺制,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申请人的麻烦。去年有将近65万人报名,今年报名和去年基本持平,由当事人提供证明转变为由政府内部统一核验。

  对实际管理效用不大、能够纳入信用管理信息体系的,或者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进行管理的证明事项,傅政华认为,可以通过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由政府告知标准要求,由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相关的职能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对已经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应及时通过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目录,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公布新的办事指南,保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的真空。

  傅政华说,前不久,他到上海专门做了关于告知承诺制的调研和学习,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办事大厅看到一种非常繁忙的景象,“他们所办理的事项不少都采取企业和个人申请告知承诺的办法,每年的办事量将近40万,这么大的量,为什么能够受到群众如此欢迎而没有意见?我和当时办事的群众、服务人员和干部进行了交流,大家都对这样的方法非常认可,所以我觉得我们要不断地摸索、不断地创新。我们国家现在类似于告知承诺这样的制度,已经在很多省市铺开、试点,我们将进一步关注、进一步探索,把告知承诺制作为我们取消证明过程当中的一个重要创新措施”。

  傅政华还提出,上级行政机关要对“减证便民”加强督促检查,对下级行政机关违法增加的证明事项、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最近我们还专门在研究‘减证便民’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仅要有部署,更重要的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的‘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来贯彻落实。”傅政华说,“在落实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的监督,司法部初步考虑准备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专门设立人民监督平台,请大家监督,请群众批评,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动‘减证便民’落到实处。”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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