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全面停止去库存调控措施以遏制房价上涨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杨万邦介绍,2016年以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呼和浩特市开展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住房土地供应量相对较少,按土地部门提供数据显示全市近三年的住房土地供应不足2000亩,造成近两年上市销售房源较少;并且呼和浩特市实施棚户区三年改造,共安置30311户,完成征拆面积606万平方米,按照“先安置、后征拆”的原则,约95%的棚户区改造实施了货币化补偿安置,进一步释放了市场购买力,因此造成去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房价上涨较快。
同时引进人才计划、资本和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导致需求市场较大,改善性住房和刚需购房比例逐步升高;市场上全装修比例房源由原来的15%提高到30%,以及城市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资源和配套设施的完善,也是导致房价上涨的因素。
据介绍,去库存政策实施以来,呼和浩特通过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创客地产,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回迁购买,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等具体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库存住宅面积从2016年的1698.39万平方米下降到507.65万平方米,库存房屋截至6月底已趋于合理消化周期,供需关系趋于合理。经过研究决定,呼和浩特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措施,将处置权抵押、调整用地性质、调整户型结构和配套费后置等措施纳入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政策范围。
2014年,针对房地产证照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呼和浩特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全面清理2010年月10月31日前开工的建设项目规范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实施方案》,4年来,集体研究解决了52个遗留问题项目,共为4.6万户群众解决了房屋产权“办证难”的问题。2018年将加快解决房地产遗留项目的手续问题,促进存量房源加快上市。
从现在起,呼和浩特市将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保证全年土地供应量达到5000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供地比例不低于70%;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继续落实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3%的公共租赁住房任务;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比例控制在70%左右;加快实施公租房租售并举政策。
另外,呼和浩特市将加大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垄断房源、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项目销售行为,严厉打击认购、认筹、预订等变相售卖行为,引导群众理性购房,坚决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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