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答记者问
以下为答问全文:
问: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相关背景?
答: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立法和监督,企业国有资产法颁布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断完善,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制度初步建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就国有资产管理听取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有所加强。国务院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产权日益明晰,国有资产管理机制逐步理顺,会计统计等基础工作显著加强。但也要看到,这项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内容覆盖不够完整,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有待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18年起,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四个专项报告。综合报告每年以书面形式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届末年份作口头报告。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个专项报告的口头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有关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10月下旬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分工安排,由财政部牵头落实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问: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何重要意义?
答: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有利于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问:财政部在牵头推进落实国有资产报告进程中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深改委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任务分工,积极推进完成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联合财政部召开全国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动员部署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二是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统计局、银保监会、粮食和储备局、林草局、文物局等部门和单位,成立国有资产报告部际协调机制,推进中央部门“横向协作”。同时,部内成立了13个司局参与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小组,共同推进落实报告任务。三是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中央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印发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通过召开全国财政厅(局)负责人座谈会和全国财政金融工作会议,布置年度报告工作;开展相关各类报表及报告编报培训工作,加强中央和地方“纵向联动”。四是围绕《意见》确定的重点报告内容,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重点,按照全口径、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和部际协调机制全体会议统一布置,在汇总各中央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中央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充分征求相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综合报告》和《金融专项报告》,并报国务院审定。
问:《综合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国有资产总体情况。采取价值量和实物量相结合的方式,分别报告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部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情况,并单列了文物资源资产情况。二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分别报告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包括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建设、保障和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三是下一步关于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问:《金融专项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国有金融机构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支柱,是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金融专项报告》的主要内容:一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主要介绍我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分布与行业结构,以及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总量和分布。二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总结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健全基础管理框架体系、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和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等五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三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成效,阐述了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在保值增值、优化布局、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实体经济、贯彻国家战略和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四是下一步推进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工作思路与措施。
问:《综合报告》的特点是什么?
答: 总体来说,《综合报告》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综合报告》是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国有资产相应累积形成很大体量,但建国以来没有形成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安排。今年首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有关情况,通过报告能够促进高效配置运营国有资产,有利于加强监督,有利于丰富国家宏观调控工具和手段,有利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二是《综合报告》内容实现了全口径、全覆盖。根据《意见》要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致力于摸清家底,向全国人民报告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明白账”。《综合报告》是在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国有企业提供的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的基础上起草而成的,既包含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部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情况,也单列了文物资源资产情况。
三是《综合报告》既包含了实的数据,也包含活的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中的数据采取价值量和实物量相结合的方式。基于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信息、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和自然资源统计数据等,报告了各类资产的总量数据和多维度的结构性数据,直观展现了国有资产的全景图。同时,报告还涵盖了各类资产的管理和改革推进情况等。
四是《综合报告》将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让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更加透明。今年《综合报告》通过审议后,将按程序首次将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这是加强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监督,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重要的一步。
问:《金融专项报告》的特点是什么?
答:《金融专项报告》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全口径报清家底“明白账”。专项报告全面摸清我国境内外国有金融资产“家底”,既重点报告中央情况,也汇总反映地方情况;中央层面,除报告财政部管理的中央国有金融企业外,还汇总统计了金融管理部门下属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中央企业集团(非金融)控股各级金融子公司等情况,实现了中央要求的全口径、全覆盖。
二是展示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成效。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顶层设计出台,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国有资本布局逐步优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持续推进,运营效益明显提升,较好实现了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目标。国有金融机构切实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围绕“三去一降一补”、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服务国家战略主力军作用凸显。
三是报告重点聚焦金融领域相关情况。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有效掌握金融领域的相关情况,有效监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利于更好发挥国有金融资本防范风险的“定海神针”作用,有助于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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