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殡葬信息表明去世17个月 却在领供养金咋回事
“走,先去民政局了解情况。”接到核查任务,我便带着办公室小张来到县民政局。
经过县民政局查证,该“五保”老人确已去世1年多。按照规定,“五保”户一旦去世,便意味着国家对其救助供养应该终止,应由其所在村的干部及时上报镇民政办,再报县民政局,停止发放供养金。
“我们县民政局每年都会将丧葬火化名册下发一次,要求镇民政办进行比对。按照职责,村干部每三个月会核查一次,镇民政每半年会核实一次,不知为何,这位老人的情况却一直没有被发现。”县民政局的郑主任告诉我们。
县、镇、村三级都有核查职责,在层层监督之下,打着已经去世老人的名义继续领取特困供养金长达17个月之久,是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还是另有“猫腻”?
带着这些疑问,我和小张随即赶赴金龙镇进行核查。
“他们家有兄弟三人,其中两人都是五保户,一个在敬老院集中供养,一个在家散居。我们只负责核查散居五保户,可能我们去的时候在敬老院的老人恰好回家,我们就误以为散居在家的老人还在世。”镇民政办作人员陈某向我们解释。
“他们是三兄弟,不是三胞胎。长相、年龄都不一样,难道你们核查的时候都不询问姓名、年龄,不看身份证吗?”我质疑道。
“他是我们的老贫困户了,去他家见到有个70多岁的人在家,就没有多问……”陈某自知理亏,越说声音越小。
县、镇两级都没有发现问题,那为什么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最了解实际情况的村干部没有上报呢?我们找到良园村支部书记黄某。
“老人去世那段时间正值村组干部换届。这事还真是凑巧老,组长知情,但他因为年龄大了辞职不干了,所以没有上报,新的组长又不知情。”说起当时的情况,黄某找了一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
“据我们了解,村干部每三个月就应该对特困人员的情况进行一次核查,请你介绍一下这17个月里每次核查的情况。”
“我们有时候入户去核查,有时候询问队长,而且每次去核查的人都不一样,有时是我去,有时是村主任去。我去的那次,他们家里人说他赶集去了……有时候说下地干活去了……”黄某开始有些结巴。
事实摆在眼前,黄某终于说出实情。原来,该五保老人去世后,由于村干部工作履职不到位,没有按规定上报去世信息,所谓的每三个月核查一次,也因为日常“事务繁忙”而忽略了。就这样,在县级部门当“甩手掌柜”,镇干部走访“蜻蜓点水”,村干部知情不报的情况下,老人的特困供养金便由其侄子冒领了17个月之久。
最终,涉事的相关干部分别受到了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被冒领的7000多元钱也全部追缴上交。县民政局对相关复核程序进行了修改,加密了信息比对的频率,从每年核对一次改为每月一次,将不定期抽查改为定期入户走访。
“特困供养金被冒领事件的背后,是我们的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不要以为‘不吃’‘不拿’‘不贪’就是好干部了,履职不尽责、工作不落实同样为祸不小。”经过此事,我深有感触。(四川省金堂县纪委监委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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