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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遭央行罚款18万 被列出七条违法行为!

美丽说/2018-04-09/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据央行官网消息,因支付宝涉及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等7条违法行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支付宝开出18万罚单。 500)this.width=500' align='center' hspace=10 vspace=10 alt='支付宝.jpg'> 2018年3月22日,中国人 ...
  据央行官网消息,因支付宝涉及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等7条违法行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支付宝开出18万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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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出罚单。公告显示,支付宝涉及7条违法行为:1、客户权益方面: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2、产品宣传方面: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3、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依据此7条违法行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处罚款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5万元。以上罚款合计18万元。

  这并非支付宝首次被罚,据今年2月,支付宝因跨境外汇支付服务经营范围问题、跨境外汇支付服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被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财付通(微信支付)因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异常风险报告等资料、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未做备案,被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2017年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在官网作出行政处罚公示,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也在官网公布对财付通的处罚信息,公示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央行处以3万元罚款。这是央行首次公开披露对财付通、支付宝的处罚行为。

  支付宝对此表示:2017年下半年,我们在接受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的检查时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第一时间启动了逐项的改进计划,目前各项改进措施已经落实完毕,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感谢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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