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站低至300元,新闻自媒体

2020京东白条正确套现分期打白条?重修后漏洞再现

美丽说/2020-04-26/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中国银行原油宝巨亏事件仍然在市场中发酵,而有关原油宝产品的监管完备性也被受质疑。 提现服务微信:83269030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原油宝虽然被归为中行的理财产品,但就其业务属性,属于挂钩特定资产的衍生金融证券,从业务实质大于形式原则,理应属于证 ...

中国银行“原油宝”巨亏事件仍然在市场中发酵,而有关原油宝产品的监管完备性也被受质疑。

提现服务联系图片中客服QQ 咨询电话18052232749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原油宝”虽然被归为中行的理财产品,但就其业务属性,属于挂钩特定资产的衍生金融证券,从业务实质大于形式原则,理应属于证券类业务。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投资者买到的是挂钩特定油价合约的纸原油,并不是真正的原油合约。”一位头部券商人士解释称,“这种产品实质上是基于油价的收益风险进行了‘再证券化’处理的一种操作,放在券商应该被称为收益凭证,属于中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如果按照反业务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性质上属于证券业务。”

虽然性质上具有证券业务属性,但作为银行系统的产品,原油宝的监管部门一直以来是银保监会,而非作为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证监会。

“市场中是有这种产品的,比如券商发行挂钩沪深300指数的收益凭证,也是同类品种,投资者买的不是沪深300指数,而是沪深300指数价格的收益权。”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机构人士则表示,“但关键的问题是,这种业务在2007年之前,很多大银行都在做这类品种了,那时候证券公司还不被允许发行收益凭证,但这块业务本身也是被银监会作为一种理财业务批准的,而没有被视为证券业务,无法纳入证券法监管,哪怕它实际上做的就是证券。”

事实上,早在《证券法》修订之际,就有立法方面的学者建议扩大证券的适用范围。

“只有扩大证券的适用范围,把票据、衍生品、理财产品等一切有价证券纳入证券法监管,才有可能实现行为监管的统一,不然还只是银保监、证监各管各的地盘。”上述机构人士坦言。

然而在今年3月份落地的新《证券法》对于证券的适用范围表态仍然十分暧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证券法》规定。

这也意味着,原油宝所代表的收益凭证是否属于证券,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等待国务院方面的认定;在分析人士看来,如此定性意味着一些打着“理财产品”的各类活动仍然难以被实现统一监管。

“实际上我们能看出来,这个产品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风险控制上,确实存在一些说不过去的地方。”上述接近监管层的机构人士表示。“如果不能明确扩大证券的适用范围,把这些业务都交给统一的部门进行行为监管,未来还有可能出现类似的风险。”

TAG:
阅读:
广告 330*360

推荐文章

Recommend article
广告 330*360

热门文章

HOT NEWS
  • 周榜
  • 月榜
广告 330*360
仿站低至300元,新闻自媒体
金豪资讯科技网
微信二维码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新闻自媒体联系QQ:327004128 邮箱:327004128@qq.com Copyright © 2015-2017 金豪资讯科技网 版权所有
二维码
意见反馈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