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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严查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等行为 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美丽说/2018-01-26/ 分类:智能时代/阅读:
星辰在线1月25日讯(通讯员 胡晓)1月23日,长沙县天华路与望仙路口交会处传来阵阵鞭炮声,长沙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星沙中队联合星沙街道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及时进行处置,当事人当即自行整改。提醒注意的是,星沙联络线、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 ...

  星辰在线1月25日讯(通讯员 胡晓)1月23日,长沙县天华路与望仙路口交会处传来阵阵鞭炮声,长沙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星沙中队联合星沙街道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及时进行处置,当事人当即自行整改。提醒注意的是,星沙联络线、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星沙城区鞭炮声很响,请执法部门立即制止。”1月23日下午3时许,中心城区传来阵阵鞭炮声,“长沙县蓝天保卫战工作群”发出指令,要求迅速采取行动,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烟雾处调查。经查,原来是在天华路与望仙路口的彭厨餐馆门口有人燃放花炮,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劝导,当事人当即自行整改,并将所有待燃花炮撤离。

  日前,长沙已发布《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长沙县范围内,星沙联络线、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者,将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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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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