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撸起袖子加油干 力求政采新作为
本报讯 2018年,青岛市政府采购工作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从完善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强化业务培训、加大监管力度及夯实基础等几方面发力,积极推动青岛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展现政府采购新作为。
第一,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结合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督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全市集中采购工作有序开展;鼓励在集中采购领域开展电子招投标试点,推动青岛市集中采购工作向电子化方向发展,从而带动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再上台阶。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以青岛市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各方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管手段,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形成运行有序的政府采购工作局面。同时对各项制度进行清理修订、细化补充,填补制度空白,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细化操作执行,夯实政府采购制度基础,促进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到位,推动政府采购监管由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三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力度。结合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实际,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在今年出台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通报制度,不断加大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执行力度。
第二,强化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建设。今年上半年要完成青岛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平台二期开发和上线运行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各区(市)政府采购上线运行,完善采购方式业务流程细化,全面实现与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纵向互联互通,以及与青岛市相关部门及公共资源平台的横向互联互通,为全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奠定基础。二是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丰富监管手段。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衔接贯通,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时掌握和反馈政府采购执行动态,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和综合监管水平。三是做好网上超市各项工作。结合新出台的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规章制度,调整完善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运行模式,扎实做好招标供应商的各项基础工作。
第三,加强调查研究,优化服务管理。一是继续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政府采购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放管服”的总体要求,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开通网上互动回应窗口,深入到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到国内采购工作开展较好的省市调研学习,以问题为导向找短板、补缺漏,促进工作提升。二是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建立预算执行动态反馈机制,定期汇总统计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进度情况以及相关项目采购状态,与预算执行工作做好衔接,及时反馈业务处,定期通报预算单位;实行合同网上备案,简化操作执行;完善规则体系,制定延续性项目采购政策,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引导各预算单位依法采购和规范采购。
第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当事人业务能力。一是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专家进行全覆盖业务培训。继续采用上门培训、集中培训和专业培训等形式,重点做好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培训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舆论氛围。实现采购信息服务“一站式”聚合,综合运用新媒体信息服务渠道,加大政府采购正向宣传力度,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
第五,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政府采购秩序。一是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加强事中监督,依法定期到开评标现场进行执法监督,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秩序;将对预算单位执行政策情况纳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增强单位执行采购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检查与考核力度,注意利用内控机制、信息系统控制、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推动各项采购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投诉处理与行政处罚流程。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和财政法制化建设目标,完善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流程和机制,实行法律事务咨询制度,探索处理结果问责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加强对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专项检查;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科学确定抽查对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保证抽查覆盖面及均衡性。推动通过向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现有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逐步培养社会化的专业检查力量。 (朱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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