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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学徒制度 助力壮大技能人才队伍

美丽说/2018-10-30/ 分类:智能时代/阅读:
记者观察 本报记者 童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以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适应培育壮大新动能、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企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深化产教 ...

  记者观察 本报记者 童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以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适应培育壮大新动能、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企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为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意见》要求,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早在2015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就制定实施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让新型学徒制正式走入了公众视野。

  新型学徒制,旨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通过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组织企业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参加新型学徒培训,可建立长期、稳固的企校合作模式,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方式,完善培训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加快企业青年技能人才的培养。

  显然,这有别于我国多行业长期存在的传统意义上的学徒制,更与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等一般意义上的高校招生有着天壤之别。但就其目的,一句话即可概括,即旨在为企业培养出长期储备、可供使用、提高生产效率的劳动人才。

  《意见》要求,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为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意见》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意见》明确,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力争培训50万以上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学徒50万人左右。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了企业新型学徒制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二是学徒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三是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四是完善财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一直以来,头顶“劳动力资源大国”光环的我国,长期受到高校培养人才与企业人才需求脱节的影响,由此出现大量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因就业压力回炉职业技术学校的现象。在客观上,这绝非是中国高等教育的普遍现象,但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的尴尬形势。

  按照市场规律而言,企业招聘人员往往希望所招之人能够迅速投入生产并带来高效产出,而面对洪水般的就业人潮,企业竟往往捉襟见肘,难以找到满意人才。由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选拔范围转向了职业技能更高一筹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而这就意味着招聘企业将抛弃学历要求,不得不在当前教学水平参差不齐的职业技术院校中苦苦寻找合适的人才。

  由此看来,新型学徒制本身正是契合当前对技能人才需求方向。从国家积极鼓励并予以财政补贴的政策利好看,也将带来不错效果。不能否认,新型学徒制作为我国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体系中一个新兴力量,有着短期内即可见成效的特点,此外,这一方式对于急需应用技能型人才的企业而言或将成为其长期坚持的人才供给方式之一。因此,若从化解我国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着眼,赋予新型学徒制试点多大积极意义都不为过。这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愈演愈烈的人才供需脱节的尴尬,与此同时,对于今后校企合作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而言,亦可形成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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