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将挂牌督办
法制晚报讯 (记者 李洁)为加强风险防控,本市各级政府将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组织专项整治,对其中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整改难度较大的突出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北京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火灾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提升火灾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见中明确提出,针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等高风险场所,从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等方面,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规范。
此外,根据北京灾害事故特点,本市将优化消防装备结构,推广应用化学侦检、通讯联络、远程供水、个人防护等方面的新型装备,配备消防直升机、特种攻坚消防车辆等特种装备,为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供支撑。
看点1
为加强对火灾风险的识别、预警,今后本市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在影院剧场、体育场馆、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动居民家庭安装燃气安全辅助设备。同时,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及简易喷淋装置。
在风险防控方面,北京将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持续组织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老旧平房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部位的消防安全治理。
不仅如此,对于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组织专项整治,对其中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整改难度较大的突出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看点2
火灾隐患整治不力将追责
在强化政府责任方面,意见指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1名负责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至少确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帮助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同时,本市将强化消防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开展消防工作考核,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此外,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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