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检察院采取六项措施严打“非访”案件
本报记者 吴建有 通讯员 韩悦 曹广峰报道
近年来,少数信访人员漠视国家法律法规,采取非法手段上访,严重干扰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河南永城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六项措施严打此类案件,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秩序。措施自2017年实施以来,共批捕“非访”案件11案13人,提起公诉10案12人,为地方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打非法上访案件,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实施六项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担当意识、维稳意识。二、认真甄别信访行为,做好前期线索研判。三、抓住非访典型,进行重点打击。四、加强案件沟通协调,依法准确打击犯罪。五、认真细致审查,保证案件质量。六、注重教育帮扶,引导依法维权。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马南桦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抓信访稳定、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督办落实。在侦监和公诉部门成立办案组,做到“三同步、三优先”,即侦查与提前介入同步、取证与审查证据同步、案件办理与主管领导把关同步;“三优先”即优先选择办案骨干、优先保证办案时间、优先做好后勤保障。
在具体打击“非访”案件方面,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将定期参加信访维稳通气会,听取所属辖区的汇报,汇总各乡镇和单位报送的信访案件线索,实行一案一表,逐案审查。一些典型的非法上访案件参与人数多,打着为群众谋利益的旗号蛊惑群众,社会影响恶劣。对此,公安机关立案后,该院提前介入,及时引导侦查,做到快捕快诉。
同时,该院与政法委、公安、法院、信访部门互通信息,要求办案组做到“四不放过”,即证据调取不到位不放过、事实查不清不放过、案件程序有瑕疵不放过、办案效果不理想不放过。围绕证据“三性”,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非法证据排除、注重固定非访行为的客观证据、注重保管监管场所的监控录像。
此外,该院利用电视台、报刊、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强典型“非访”案例的宣传,引导群众“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对非法上访人员进行分类教育,一是落实专人教育关怀,办案人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开展情感交流和思想疏导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维权。二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解决其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三是因案施策,加强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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