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声琨: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
10月16日至17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湖北武汉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在推进会上强调,在查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政法干警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
今年1月,自中央启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至今已9个多月时间。期间,10个中央督导组完成了第一轮专项督导工作。在推进会上,郭声琨作了阶段性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
打击“保护伞”
坚决把害群之马清除出去
郭声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保护伞”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充分认识深挖彻查“保护伞”的意义,将其作为下一步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
郭声琨说,要加强对涉及“保护伞”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统一受理、分类核查、相关成员单位共同负责的线索核查机制,决不放过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对已移交线索的,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查处情况。要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因举报人信息泄露而使其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
他要求,要完善联点包案机制,借鉴一些地方深挖彻查“保护伞”的做法,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联系涉黑涉恶的重点地区、领域,盯紧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郭声琨还提出,要完善政法机关内部清理机制,对政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导致黑恶势力长期盘踞一方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办理重大案件
强化重大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如何办理?“要创新重大案件办理机制,防止各种不正当因素的干扰。”郭声琨称。
此外,还要健全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但专项斗争进展不大的地方,要加大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力度。真正把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领导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上来。
要健全鼓励干警担当作为的政策导向,激励干警更加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斗争。要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实际,加强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
“同时,要坚决维护扫黑除恶干警的正当权益,努力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郭声琨说。
解决相关问题
要出台司法解释、指导意见
记者注意到,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问题,郭声琨指出,中央政法单位要研究出台更加明确细化、操作性强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问题,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性指导意见。
郭声琨说,针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突出问题,各级政法机关要明确执法办案标准,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
他指出,要加强案例指导工作,由全国扫黑办牵头,以已经查处的新类型涉黑涉恶案例为重点,编印执法案例指导手册,分批推出指导性案例,为基层依法精准办案提供参考。
“要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打得有力、打得精准。”郭声琨说。
规范村“两委”换届
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建立完善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对已完成换届的村"两委"班子,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整顿、调整不符合条件的"两委"班子。”在推进会上,郭声琨也对村“两委”换届做了部署。
他指出,要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各地各有关部门既要立足当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又要着眼长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激生蔓延。
针对行业日常监管,郭声琨指出,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部门要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水平。
同时要深化基层组织建设,要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为契机,借鉴一些地方“一案一整改”的经验,在打掉黑恶势力的同时同步派出工作组,加强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中央督导
力争明年上半年实现全覆盖
目前,中央第一批10个督导组已完成督导任务,接下来将开展第二轮、第三轮督导。
郭声琨提出,要深入总结中央第一轮督导的经验做法,完善督导工作规范化、模块化样本,为后续督导工作提供借鉴,力争明年上半年实现中央督导工作全覆盖。各地要借鉴中央做法,组织好各层级督导组,加强常态化督导。
同时要建立督导问题整改机制,被督导地区要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郭声琨称,各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一督到底,推动扎实整改、逐一销账,真正把督导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对一些问题反复的重点地区,要适时开展督导“回头看”,巩固好督导成果。
记者获悉,全国扫黑办将聘请一批政治坚定、敢于碰硬、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扫黑除恶督导专员,与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相结合,进行专项督导、机动督导。
新京报记者 何强 武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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