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股份IPO前分红1.6亿多归大股东 应收账款高企
中华PE:
陈正明家族合计控制春光股份本次发行前91.50%的股权,系春光股份实际控制人。这意味着,1.6亿元现金分红,大部分都回报给了陈正明家族随着中国人生活品质的逐渐精细化,各色小家电需求迎来新一波增长。小家电高毛利率特性也让众多商家欲分一杯羹,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春光股份)作为其细分清洁电器软管行业的一员,也抓住了这个发展契机。
近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春光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春光股份拟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4.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将分别投入于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2.18亿元,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1.42亿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0.50亿元。
查阅该公司招股书,《投资时报》记者注意到,2016年6月22日,春光股份决定对全体股东进行1.6亿元的现金分红,这部分分红金额与春光股份本次拟上市募集资金总额的比值达到39.02%,这也是该公司2014年以来的首次股利分红。
现金分红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项重要决策,利用现金分红回报股东投资是对股东负责的表现,不过从另一方面看,能将1.6亿元用于现金分红,似乎表明春光股份“不差钱”。
从春光股份的股本结构来看,春光控股持有春光股份4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2.50%,系春光股份的控股股东。陈正明直接持有春光股份8.34%的股权,通过春光控股持有春光股份62.50%的股权;陈正明之配偶张春霞持有春光股份2.08%的股权;陈正明与张春霞之子陈凯直接持有春光股份6.25%的股权,通过凯弘投资间接控制春光股份7.04%的股权,通过毅宁投资间接控制春光股份1.12%的股权;陈正明与张春霞之子陈弘旋持有春光股份4.17%的股权。由此可见,陈正明家族合计控制春光股份本次发行前91.50%的股权,系春光股份实际控制人。
那么在前述1.6亿元的股东现金分红中,大部分现金分红都回报给陈正明家族。
对此,春光股份向《投资时报》记者表示,“公司2016年进行现金分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公司上市后,在满足条件时,也会进行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
记者查阅该公司两次发布的招股书发现,2014年至2017年各期末,春光股份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1.61%、32.47%、26.26%和29.25%,短暂下滑之后有所上升。其中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较2015年下降6.21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春光股份的净利润出现下滑的同时净资产却有所上升。2014年至2016年各期末,春光股份的净资产分别为1.71亿元、2.39亿元、2.5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45亿元、0.68亿元、0.5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春光股份的拟募投项目分析中,清洁软管建设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只有18.23%,吸尘器配件建设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只有18.55%。相对于2016年的26.26%的净资产收益率而言,其收益率有所下降。
此外,春光股份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亦处于较高的水平。
2014年至2017年各期末,春光股份应收账款分别为1.15亿元、1.26亿元、1.20亿元和1.5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54%、32.29%、32.51%和33.30%,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93%、41.03%、43.17%和45.03%。同期,春光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4、3.24、3.00和3.36,下降之后有所回升。而同业上市公司2014年至2016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6.13、5.17、5.12,普遍高于春光股份。
对此,春光股份向《投资时报》记者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均超过99%,应收账款的质量较高;并且,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客户主要包括科沃斯、美的、TOYOPLAS、伟创力和莱克电气(34.600, 1.25, 3.75%)等知名清洁电器制造商,上述客户资信情况较好,销售规模较大,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稳定。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推荐文章
Recommend article-
激光大灯驾临 i8,宝马掀起新车灯时代序幕
互联信息/阅读:13 -
搭上汽车,它不是当年的 Android 了
互联信息/阅读:15 -
Model X 细节揭晓,Model S 将推全时四驱版
互联信息/阅读:14 -
特斯拉中国官网正式上线,25 万元预定 Model S/Model X
互联信息/阅读:12
热门文章
HO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