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三类新经济公司最快6月底可申请在港上市
中华PE: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我们正紧锣密鼓准备上市制度改革的第二轮细则咨询,预计将在春节后进行。经过6至8周的咨询期后,争取在6月初公布所有细则,希望在6月底就可以接受三类新经济公司的上市申请了。”去年12月15日,港交所推出上市制度改革方案——未来,没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已在欧美成熟市场上市的创新型公司都可在香港主板上市。李小加昨日透露了该事项的最新进展。
李小加表示,方案公布之后,港交所与不少新经济公司有过接触和沟通,了解他们的意见,这样才能使第二轮咨询的细则反映更多市场需求,做到有的放矢。他说,预计细则的咨询会在春节后进行,争取6月初公布结果。如此,三类新经济公司有望最快于今年6月底在港提交上市申请。
李小加称,会有多少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上市节奏如何、融资额多少,这些都交给市场决定,港交所做的只是“把路铺好,搭好框架”,并聚焦于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则的订立和完善,以及投资者保护。他认为,接受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并不会改变现有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市场规则。
在丰富互联互通产品方面,李小加表示,2018年在ETF纳入互联互通标方面有新的进展,是两地市场的共同心愿,不过能否实现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一方面是ETF市场需求怎么确定;另一方面,是两地市场之间,以及涉及内地交易所、清算结算公司的技术、制度、系统上的衔接问题亟须解决。
“两地监管部门、交易所和清算结算公司,要共同找出以上问题的解决办法。对这些细节问题的讨论并非易事,但大家的共同心愿就是能够把ETF纳入互联互通,同时越快越好。各方共同的心愿就是2018年能做成。”李小加称。
另一件有希望在2018年做成的事,是在香港推出A股衍生品产品。李小加表示,推出A股衍生品产品的时间表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两地监管部门达成共识并形成相互协助的机制。这一条件目前来看已经具备——去年底,两地监管部门签署了《有关期货事宜的监管及执法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将在加强双方于跨境衍生品、期货交易所、期货经营机构及从业人员等方面的监管协作、执法合作及信息交流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条件是A股期货市场的活跃程度。在李小加看来,随着MSCI纳入A股,关于A股衍生品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望加大,希望2018年可以在香港推出A股衍生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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